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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 最佳答案
一類燈具是怎樣定義的
問:現(xiàn)在北京的設計圈里很混亂,有的單位要求所有照明回路都要3根線,理由是基本上常用的燈具都屬于一類燈具。所以按新規(guī)范都要加PE線。還有的單位之要求低于2.4米的燈具要+PE線,其他的可以不加。我問過N個總工也分兩派,有沒有權威給解釋解釋啊.我很郁悶滴~~
答:關于燈具的接地要求,設計規(guī)范缺乏明確規(guī)定,如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(GB50303-2002)19.1.6就規(guī)定了當燈具安裝高度小于2.4米時,燈具的可接近的裸露導體必須接PE或PEN,并應有專用的接地螺栓。我認為,燈具是否接地應按燈具產(chǎn)品防觸電分類來確定,按照國標GB7000.1-2002的分類和IEC60598-1∶2003最新標準,在取消O類燈具后,只有Ⅰ、Ⅱ、Ⅲ類燈具的新規(guī)定,其接地要求如下:
?。?)Ⅰ類燈具的外露導電部分應接地:這是Ⅰ類燈具的附加安全措施要求所決定的;如果不作接地,就等于退回到O類燈具,安全無有效保證。
?。?)Ⅱ類燈具不需要接地:因為他的附加安全措施不是靠接地,而是靠雙層絕緣或加強絕緣來保證。
(3)Ⅲ類燈具不允許接地:因為它是用安全超低電壓(SELV),低電壓應使用隔離變壓器與高電壓隔離,并不應接地。
在新修訂的國標GB7000.1-200X實施后,從立法上取消了O類燈具;而實際的燈具,大多數(shù)是Ⅰ類,所以應作接地。
Ⅰ類燈具的定義如下:
燈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,而且還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,即把易觸及的導電部件連接到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體上,使可觸及的導電部件在萬一基本絕緣失效時不致帶電。
問:現(xiàn)在還有燈具不是I類的嗎?
答:當然有,我桌上放著一個全塑料的小臺燈,這個就屬于II類了。
我抽屜里面有個手電筒,這個是III類,呵呵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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